• 购房贴息结算标准
  • zt.wineast.com 发布时间:2010-12-17 14:06:00
    作者:佚名 文章录入:网友(yuanye624)
  •   2008年度上海市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房贷款贴息将于3月1日开始申办,符合享受贴息政策条件的购房家庭,应在低于受理标准的当年3月1日至8月31日,到陆家浜路1060号市财政局购房贷款贴息结算处办理申请享受贴息政策的登记手续。相关购房贴息结算标准如下:

      房价标准所购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4500元,且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。或所购二手房每平方米单价超过4500元,但总价不超过33万元。如果所购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4500元,但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、超过幅度在3%以内,按90平方米计算享受贴息政策。

      贴息标准购买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4000元的商品住宅,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5%的贴息。

      购买每平方米单价超过4000元、但不超过4500元的商品住宅,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0%的贴息。

      购买每平方米单价超过4500元、但总价不超过33万元的二手房,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0%的贴息。

      结算案例

      如果一个中低收入家庭2003年6月1日购买每平方米单价超过4500元、但总价不超过33万元的二手房,贷款24万元,贴息总金额为2.4万元。如果这套二手房是去年6月1日购买的,贴息政策实际享受期为1年,贴息总金额为48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