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日前从市统计局了解到,近年来,青岛市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,通过就业层次的不断提升和民生投入力度的持续加大,城乡居民收入和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水平稳步增长。
按照《山东统计年鉴》公布的可比数据,2011年青岛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.32万元,同比增长14.2%。在全省十七个城市中低于东营市的4.56万元,居第二位。济南市4.24万元、济宁市3.96万元和淄博市3.79万元,分列第三、四、五位。
2012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表明:青岛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.34万元,同比增长12.6%,收入水平在全省十七城市中居第二位,济南市2.35万元、烟台市2.23万元,分列第一、三位。青岛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.23万元,同比增长16%,收入水平在全省十七城市中居第一位,潍坊市1.17万元、济南市1.15万元,分列第二、三位。前三季度,青岛市各类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.62万元,其中,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.42万元,同比增长13.7%。2011年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,全市各类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.28万元。(本报记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