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商务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海关总署、质检总局、国家认监委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进一步明确出口企业应具备的资质,提出对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的方式,明确指出,出口产品在国外有重大质量事件并对我国出口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,将取消出口资格。
《通知》要求,未来我国出口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为:汽车、摩托车生产企业应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;具备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(CCC认证),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应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等条件。
近日,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《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称《通知》),要求各地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,严防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。
《通知》要求,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、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,把“两节”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,加强组织领导,及早安排部署,细化工作方案,落实监管责任,确保公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。
为稳定食糖市场价格,国家发改委9月18日公布本年度国家第二批食糖临时收储计划。收储数量按50万吨安排,收储基础价格为每吨6200元(南宁车板交货价,含税),加上运到承储仓库的运杂费,作为送货到库最高结算价。
此次收储的食糖为2012年1月份以后生产的国产白砂糖,质量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-2006一级及以上。收储开始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,供货方发运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。本次收储在北京华南储备商品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进行,制糖企业每次交储数量为300吨的整数倍。